什么情况可以做药流?很多意外怀孕的朋友都会想到药流,但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药流,那么哪些情况不能进行药流?做药流先要满足一些条件,比如怀孕时间要在49天以内,没有慢性疾病以及过敏性哮喘病,尤其是正常的宫内孕,如果是宫外孕情况那绝对不能药流,要不会大出血造成生命危险。
哪些情况不能进行药流?宁波华美医院主任介绍
1、停经在49天以内,确诊为早孕,年龄在40岁以下而自愿要求结束妊娠的健康女性。
2、不宜行手术流产的高危妊娠,如产后、近期剖宫产后、近期人流术后、连续多次人流、子宫位置不正常、生殖道畸形、有子宫穿孔史、有盆腔脊柱肢体畸形而不能采取膀脱截石位等。
3、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的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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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流前B超检查不可少
宁波华美医院主任说,如果不照B超,没有分清宫内孕还是宫外孕,盲目采用药物流产,妊娠囊着床子宫腔外,药物对它不起作用,但仍可造成腹腔内大出血,危及病人生命。因而女性在做药流前要先做B超检查,这是排除宫外孕的一个重要手段。
药流痛不痛?
药流采用的药物能使子宫发生强烈的收缩,迫使怀孕组织排出体外。在药流的过程中,女性除了会感觉到强烈的腹痛外,还会出现出现恶心、肠胃不适、头痛、乳房压痛、神经紧张、情绪低潮等症状。